北京东路小学校外活动安全制度
发布作者:杨科林 发布时间:2008/10/21 9:16:07 浏览(

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校外活动安全制度

 

一、坚持原则: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

二、周密组织: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计划,落实岗位责任。

三、加强教育:外出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四、安全监督: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活动组织者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五、积极预防:到游览区、游乐场等地方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场所、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挤压、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到山区活动要防止山火、翻车、迷失、摔跌等事故。

六、重视保护: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七、明确责任:学生活动过程中,各级领导及教师应切实负起安全责任,学生应自始至终在活动组织者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