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2008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发布作者:杨科林 发布时间:2008/10/15 17:26:25 浏览(

玄武区2008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玄教字[2008]  29  号

各中小学:
  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2008年初中招生工作精神,特提出玄武区2008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2008年初中招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采用“划片对口、免试直升”的方法(划片范围详见方案)。
  二、毕业考试由各小学组织。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毕业考试不合格的学生由各小学组织补考,若补考后仍不合格的学生,区教育局只发放小学修业证书。(标准:每门功课均为合格)
  本区或在外区借读且具备在玄武区就读初中条件的学生一律在借读学校参加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区小升初办公室统一安排入学。
  三、十三中科利华分校、九中分校、人民中学、梅园中学、五十四中、紫东实验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详见方案)。被录取的艺术、体育类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择校报名。
  四、民办初中招生在派定义务教育学位后进行。学生有择校要求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报一所民办校或南京外国语学校。超过规定时间,不得进行补报名。民办学校招生分为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计划比例为6:4。具有玄武区户籍且德、智、体全面协调发展的学生可报名参加玄武外国语学校电脑派位。
  五、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根据南京市招生精神,须提供户籍证明、流入地暂住证、毕业学校证明、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务工证明、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由区小升初办公室统一安排指定公办初中入学。
  六、报名条件:
  具有玄武区的正式常住户口(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一致,年龄原则上在15周岁以内(1992年9月1日后出生)的小学毕业生。
  七、工作日程:
  4月10日前,各体、卫、艺特色学校向区招办上报特长生招生申请;
  4月20日—21日:外应生登记、报名;
  5月10 日—11日:艺、体特长生专业加试报名;
  5月17日— 18 日:艺、体特长生专业加试;
  5月30日:本区小学报名(择校报名同时进行);
  5月31日:外应生报名;(择校报名同时进行)
  6月21日:小学毕业考试;发放义务教育初中学位通知单;
  6月22日:民办学校等额电脑派位工作;
  6月25日:毕业考试不合格学生补考;
  7月10日:民办校录取结束;
  7月11日:各中学领新生档案;
  7月18日:初中新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张榜公布新生录取名单;
  八、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增强大局意识,积极做好今年的初中招生工作。
  2、各小学认真组织好小学毕业考试,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3、各中学在招生收费上,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
  4、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检和监督,增强透明度,杜绝违规现象发生,确保初中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

2008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