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路小学教职工行为规范制度
发布作者:杨科林 发布时间:2010/9/30 17:14:35 浏览(

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教职工行为规范制度

1、加强自身修养,注意职业身份,讲究仪表礼节,处处为人师表。

2、敬国旗爱国歌,参加升旗仪式要求衣着整洁,脱帽立正,严肃认真行注目礼;唱国歌要严肃、准确,声音宏亮。

3、热爱事业,勤奋工作,履行职责,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4、穿着整洁大方,不允许穿拖鞋或拖鞋式时装鞋入校,女教师上班不化浓妆,首饰佩戴要适度,不穿奇装异服,男教工不穿背心,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5、讲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切忌粗言恶语伤害他人、伤害学生,使用礼貌语言,讲普通话。

6、校园内遇到本校教职工,应点头致意;遇到学生问好时,要热情答礼,点头微笑;遇到外宾或参观人员,要以礼相待。

7、保持校园和办公室环境的安静,说话声音轻,走路脚步轻,做事动作轻,上课时间不接打手机,使用多媒体时,不要影响他人,无事不随便出入他人办公室。

8、参加会议、讲座、集体活动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接听电话,手机调至关机或震动状态,不随便进出会场。

9、礼貌待人,诚恳待人,尊重他人,不议论、传播他人隐私。不散布消极言论。对工作有意见直接找领导反映。

10、要礼貌使用电话,打电话应简短,宜低声,不影响他人,不随便用办公电话办私事。

11、与人发生争执时,要冷静,有耐心,坚持以理服人,要节制,切忌言行粗鲁。

12、接待家长和客人,要热情有礼,起立迎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