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路小学岗位责任制
发布作者:杨科林 发布时间:2010/9/30 17:13:59 浏览(

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岗位责任制

为了确保稳定,提升质量,谋求发展,学校以探索和构建良好的管理机制为方向,特制定和实施以职定岗、以岗定责、强化岗位职责为核心的岗位责任制管理规范。

第一章管理机制和管理内容

第1条:学校实行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政双重领导下的,学校行政主导、支部保证、工会参与的岗位责任制管理机制。

第2条:学校行政按上级规章和学校制度对行政工作、教学工作、德育工作、财务与后勤工作、班级管理工作、成幼教工作、档案管理与继续教育工作等岗位实行责任制管理。

第二章  行政工作

第3条:校长为行政工作岗位责任人,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政负责。

第4条:校长分管政务工作、财经工作,指导和协调其他岗位工作。

第5条:校长协调支部和工会,组织领导班子负责岗位管理人员的考核、奖惩和使用,指导管理人员对所属岗位人员的管理、考核、奖惩和使用;其他行政领导协助校长工作。

第三章  教学工作

第6条:教学主管领导为学校教学教研工作岗位管理责任人,直接组织教学工作,主管学校教学教研工作、教务工作、教师办公室工作、教仪工作、招生工作,其工作向学校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7条:教导处工作。对全校教师的教学工作起到指导、引领的作用;做好教学五认真管理、课堂教学管理、教学研究管理、学籍管理。

第8条:教科室工作。抓好学校课题研究,成为学校教育理念、教育思想、主课题的宣传部,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推动剂。

第9条:信息处工作。负责学校信息技术教育、校园网建设、学生信息技术的培养、网络宣传展示、教师信息技术能力的提升。

第10条:任课教师是所任学科教学质量的责任人,其工作向所在班、教导处和学校行政负责。

第四章德育工作

第11条:德育工作领导为学校德育工作岗位责任人,主管学校班主任工作、少先队工作、校貌工作、安全工作、学生会工作、家长会等工作,其工作向学校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12条:德育处工作。负责学生的行为规范的强化训练,关注学生的养成教育,办好家长学校、以特色班集体创建为平台,抓好班级建设、做好班主任培养。

第13条:大队部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大队主题活动,寓思想教育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利用少先队阵地的宣传优势,指导中队办好黑扳报。加强少先队鼓号队的建设,训练出一支较高素质的鼓号队伍,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活动。认真组织、举行好升旗仪式。

第五章  财务工作与后勤工作

第14条:校长为学校财务工作责任人,分管学校财务工作。

第15条:总务处工作。后勤为教学一线师生服务,做好后勤保障;管理好食堂,保证师生吃到安全、卫生、色香味俱全的午餐;加强人性化管理;做好学校环境美化、净化工作,让每一面墙壁都能说话。

第16条:学校基本建设由行政、支部、工会和教代会集体讨论实施,由行政、支部和工会负责。

第六章工会工作

    第17条:工会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教育活动,加强对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劳动纪律的教育。组织开好教职工代表大会,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其工作向学校行政负责。

第七章其他工作

第15条:校务办公室工作。档案管理达标和新档案续装归档工作、继续教育培训和达标登记工作、来文和报刊分发归档工作、接待工作以及校长室与其他处室、校内与校外、与兄弟学校、与手拉手学校的协调工作。其工作向学校行政负责。   

第16条:班级管理工作。班主任为班级管理责任人,负责所在班级的教育教学、班貌、安全和其他工作;有对科任教师教学工作的管理权和任课建议权。班主任向学校分管领导和行政负责。班主任通过确定产生。

第八章附则

第18条:各岗位责任人按《规范》履行职责,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和学校下达的工作任务,做好各岗位的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和提高工作。